1、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管理,组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完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分级监管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场所、人员、经费和装备。
2、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组织制定并持续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领导和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机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配合有关单位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
3、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相关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以安全检查的形式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
4、综合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设备设施管理和维护、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应急管理、“三违”等内容。检查频次:每月不少于一次。重要节假日安全检查:节前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准备情况;节中查值班值守情况;节后查复产复工情况。
5、季节性安全检查:根据季节特点安排夏季防高温、防台防汛,冬季防火防冻,雨季防雷电、防涝等安全检查。专项性安全检查: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按照上级单位要求和本单位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6、部门级安全检查:由部门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所管辖的作业场所安全生产、消防、职业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检查频次:每月不少于两次。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耘资诡拨组织有关人员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4个100%”要求(即100%制表列出清单,100%建立台帐,100%制定管控措施和整改方案,100%落实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做好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