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包单位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对建设单位的延期(工期索赔)意向通知书。
2、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收集与延期有关的资料。
3、承包单位在承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向项目监理机构提交《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
4、总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业监理工程师初步审查《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延期核查,并在初步确定延期时间后,与承包单位及建设单位进行协商。
6、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签署《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巡綮碣褂或在施工合同规定期限内,发出要求承包单位提交有关延期的进一步详细资料的通知,待收到承包单位补交的详细资料后,按上述4)、5)、6)条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