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黄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政审环节的考生需填报《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以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二份),经相关部门或单位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后,于2018年2月22日至3月5日携带本人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到黄南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参加政审。
2、若考生需要开具调档函,请于2018年2月22日至3月5日到黄南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开具。
3、《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填表要求(一)“照片”一栏要求,考生近期免冠蓝底小二寸照片。(二)“学习工作简历”一栏,从考生上高中时开始填写。(三)“应届毕业生填写栏”、“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填写栏”、“无工作单位的非应届毕业生填写栏”三栏,考生根据本人实际情况任选一栏填写即可。(四)“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一栏为必填选项,由考生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如实填写考生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签署审核人姓名,并加盖公章。(五) 所有审核项目只盖公章无签署意见者不予受理。(六)《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审表》请自行在网上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