镶白旗地位高。
八旗的排序:正黄,镶黄,正白,正蓝,镶白,正红,镶红,镶蓝。从上所述,正黄旗并不是努尔哈赤亲锱亻绢螬统的部队。努尔哈赤在统一女真各部的战争中,取得节节胜利。
随着势力扩大,人口增多,他于明万历二十九年(1601)建立黄、白、红、蓝四旗,称为正黄、正白、正红、正蓝,旗皆纯色。
四十三年,努尔哈赤为适应满族社会发展的需要,在原有牛录制的基础上,创建了八旗制度,即在原有的四旗之外,增编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四旗(镶,俗写亦作厢)。旗帜除四正色旗外,黄、白、蓝均镶以红,红镶以白。
把后金管辖下的所有人都编在旗内。其制规定:每300人为1牛录,设牛录额真1人;5 牛录为1甲喇,设甲喇额真1人;5甲喇为1固山,设固山额真1人。据史籍记载,当时编有满洲牛录308个,蒙古牛录76个,汉军牛录16个,共400个。
此时所编设的八旗,即后来的满洲八旗。清太宗时,又建立八旗蒙古和八旗汉军,旗制与八旗满洲同。八旗由皇帝、诸王、贝勒控制(皇帝直接控制上三旗,即正黄旗、镶黄旗、正蓝旗(顺治前)或正白旗(顺治时期及后期),间接控制其他五旗),旗制终清未改。
扩展资料:
八旗成员结构:
八旗制度建立在“兵民合一”的基础上,入关前没有兵饷规定。天聪四年皇太极说:“我国出则为兵,入则为民,耕战二事,未尝偏废。”当时,兴京(今辽宁新宾)内城居宗室勋戚,外城居宿卫亲兵万余。
此外远近十余万户,散处辽河东西,无事耕猎,有事征调,征调时所发行粮也很有限。清统治全国以后,八旗兵饷的主要形式是坐粮,包括钱、粮两部分,从征时发给部分行粮。
八旗兵丁按其兵种可分为亲军、前锋、护军、领催、马甲、步兵、炮甲、养育兵、匠役等,其兵饷的数量亦有所差别,且时有增损。
清军入关,满族人口大量涌入北京及其附近地区,为了安置八旗官兵和闲散人口的生活,从顺治元年底至康熙四年清政府共进行了三次大规模的圈地运动(见圈地令),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官兵三次共分得旗地二百三十三万五千四百七十七晌零九亩。
八旗兵丁的份地为五晌(一晌约六亩),终清没有大的变化。兵丁份地大多数靠本人带同家属从事耕种,后迫于生计被典押出去。清初规定旗民不交产,几经反复,直到光绪三十一年才最后取消禁令。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满洲八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