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献垴淄睬么是破产和解制度。和解制度是指债务人为了避免破产清算提出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经法院认可生效后以了结债权债务的法律制度。有学者称之为“强制和解”,因为这种和解并非需要每一个债权人同意,而是由多数表决通过,实质上是债务人同债权我会议的和解,有别于民法上的和解。
2、破产和解的法律规定原因。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和解原因有: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2、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破产和解的程序简单。只在债务人与无担保的债权人之间进行协商,法院的参与程度也不够深入,为此和解程序是一种简单、耗时相对较少的程序。
4、破产和解的费用较低。破产和解中,不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做评估、没有财产处置的费用。
5、破产和解的适用企业范围广。对于和解程序,无论是上市企业,还是中小型企业都可以适用。
6、破产和解的申请主体。债务人可以申请和解,其他人不可以,但可以向债务人建议。
7、破产和解的效力。对于和解形成的协议,其效力限于在债务人与无担何债权人间,不影响担保债权行使。
8、破产和解的监督。和解协议由债权人会议监督,管理人不承担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