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乘坐从中国境内机场始发的国际地区航班的旅客,其携带的液态物品每件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
2、容器容积超过100毫升,即使该容器未装满液体,也不允许随身携带,需办理交运。
3、婴儿随行的旅客携带液态乳制品,糖尿病或其他疾病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药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可适量携带。
4、乘坐国内航班的旅客一律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但可办理交运,其包装应符合民航运输有关规定。
5、旅客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
6、有婴儿随行的旅客,购票时可向航空公司申请,由航空公司在机上免费提供液态乳制品。
7、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携带必需的液态物品,经安全检查确认无疑后,交由机组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