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车主签订车辆租用协议,车主收取租金。公司所付租金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但必须取得正式发票;车主须到税务局申请开租赁业发票,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并按“距谗堆勋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的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因此,个人出租车辆应当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私车公用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与车主签订汽车租赁协议,协议中约定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则相关的汽车油费、过路费、修理费开具公司的名称可以报销并在税前扣除。但以个人名义开具的发票,如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3、车辆租赁,属于营改增范围,按3%缴纳增值税,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每次销售额300-500元。
扩展资料:
要交增值税3%,增值税附加税(增值税的12%),印花税0.1%,个人所得税1.5%,各地规定略有不同,请咨询当地税务局或者12366确认一下。
汽车租赁公司应当交纳的税费包括有:
1.汽车租赁业务,适用“服务业”税目下的“租赁业”子目,按照租赁营业额的5%交纳营业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营业税税额的7%(5%、1%)交纳;
3.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税额的3%交纳;
4.所得税:内资企业交纳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25%交纳;
5.车船使用税:按自有车辆类型及数量,按当地定额税率,按年交纳;
6.印花税:按照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协议的租赁金额的0.1%交纳;
7.车辆购置税:按照购入车辆的计税价格的10%交纳;
8.其他。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以及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政府性收费;
9.代扣代交的企业员工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汽车租赁业管理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