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进度安排是否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中总目标和分目标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工、竣工日期的规定。
2、施工进度计划中的项目是否有遗漏,分期施工是否满足分批动用的需要和配套动用的要求。
3、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工艺的要求。
4、劳动力、勤崞擒啶材料、构配件、施工机具及设备、施工水、电等生产要素的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供应是否均衡,需求高峰期是否有足够能力实现计划供应。
5、由建豹肉钕舞设单位提供的施工条件(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采购、供应的物资设备等),承包单位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所提出的供应时间和数量是否明确、合理,是否有造成建设单位违约而导致工程延期和费用索赔的可能。
6、工期是否进行了优化,进度安排是否合理。
7、总、分包单位分别编制的各单项工程施工进度计划之间是否协调,专业分工与计划衔接是否明确合理。
8、通常要求承包单位的总进度计划、专项作业计划、月计划及其跤耧锿葡与之相应的调整计划进行报验并存档,对周计划要求报验,可不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