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论文成绩评定最后的分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论文指导教师的分数,另一部分是答辩教师的分数。
2、两个分数所占的百分比是不一样的,各个学校的比例不一样,有时的各占百分之五十,有的是答辩教师占60%,指导教师占40%。
3、指导教师的分数打分的依据是指导学生过程中,学生的综合表现,例如态度是否积极,论文的质量等。
4、答辩当天,答辩老师手里有一张答辩表,打分依据分为几部分,例如论文的选题是否有意义,论文的论据是否充足,论文的格式是否正确,论文结构的逻辑性,语言是否通顺,学生的答辩表现等。
5、答辩老师一般是3-7位,有的甚至更多。答辩成绩是答辩教师的平均分。所以综上学生的论文成绩就是指导教师成绩加答辩教师成绩的加权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