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自《旧唐书》刘晏传,原文节选:
是月庚午,晏已受诛,使回奏报,诬晏以忠州谋叛,下诏暴言其罪,时年六十六,天下冤之。家属徙岭表,连累者数十人。贞元五年,上悟,方录晏子执经,授太常博士;少子宗经,秘书郎。执经上请削官赠父,特追赠郑州刺史。
节选译文:
建中三年(782)七月,有诏命宦官处死刘晏,享年六十五岁。死后十几天,处死刘晏的诏书才发出,并宣布了他的罪状,他家亲人被发配到岭南,朝中受牵连的有几十人,全国都认为冤枉。当时杨炎兼任删定使,提议没收家产,众人认为不应该,才不提了。
但已经命官员清点了家产,只有各种书两车,粮食几斛,人们都佩服刘晏的清廉。淄青节度使李正己上奏说杀刘晏太过分,没有验证事实,先杀后下诏,全国人都吃惊惋惜,请求把他的妻子儿女接回来。没有答复。
兴元初年,皇帝渐渐醒悟,才准许她们回来安葬刘晏。贞元五年(789),又任命刘晏的儿子刘执经为太常博士、刘宗经为秘书郎。刘执经捐出官职,请求追赠父亲,皇帝下诏追赠刘晏为郑州刺史,又加封为司徒。
扩展资料:
刘晏:字士安,唐曹州南华(今山东东明东北)人,中国古代杰出的理财专家。开元时以神童授太子正字,天宝年间办理税务,因政绩显著,官至侍御史。
唐肃宗时,先任度支郎中,兼侍御史,领江淮租庸事。后任户部侍郎,兼御史中丞,充度支、铸钱、租庸等使。
唐代宗时,为京兆尹、户部侍郎,兼御史大夫,领度支、盐铁、转运、铸钱、租庸等使。不久,提任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身居宰相地位,仍领使职。
广德二年贬为太子宾客,很快又进为御史大夫,领东都、河南、江淮、山南等道转运、租庸、盐铁使。
大历时,先与户部侍郎第五琦分管全国财赋,后与户部侍郎韩晃分领关内、河东、山东、剑南道租庸、青苗使。升为尚书左仆射,重登宰相之位。
唐德宗即位后,刘晏总领全国财赋。建中元年,因杨炎所陷被害,家中所抄财物唯书两车,米麦数石而已。
刘晏一生经历了唐玄宗、肃宗、代宗、德宗四朝,长期担任财务要职,管理财政达几十年,效率高,成绩大,被誉为“广军国之用,未尝有搜求苛敛于民”的著名理财家。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刘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