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众所周知的是,出现交通违法或者交通事故的时候,由于驾照只有12分的限制,这个限制就是想让各位驾驶员能够规范自身驾驶行为,不要违反交通规则,否则分数扣完了会短期甚至终身不能够再次开车。那么自然就会有人因为无视交通法规产生了违法甚至交通事故,惧怕驾驶证扣分而逃逸。那么此时产生两个情况,第一是交通违反交通法的顶包行为。第二是交通肇事也就是发生了事故:例如追尾,撞人等事故,事故当时驾驶人逃逸,事后找人顶包。
2、情况一:违反交通法的顶包行为,例如闯红灯,实线变道,违章停车,逆向行驶等。首先,买卖驾驶分怎么说都是不可取的。驾驶分的存在就是为了限制驾驶人能够规范驾驶。前几年的买卖驾驶分盛行也是很多人开车恣意妄为的自信来源。但是近几年经过了技术上的革新,违法行为的扣分都是能够追踪到具体驾驶员信息的。如果出现了找人代扣分的行为,轻责罚款,重则拘留且吊销驾驶证。容易出现代扣分的情况主要在下面三种情况。1,违章停车车主不在。不能现场扣分。2,电子烟只能拍摄到车牌而不能拍摄到驾驶人。3,租赁公司在租车人还车后,在押金期限内没有查到违章,退还押金后,违章信息才出来。对于买卖驾照分数,扣分是对交通违法驾驶员的管理手段,目的是减少交通违法行为。买卖分数违背了这一管理本意,属于"钻空子",无形中助长了违章者的侥幸心理,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为交通肇事埋下了隐患。
3、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法行为的行政相对人,也就是说,谁违法就该处罚谁。而"买卖分"使前来接受处罚的人与违法行为人不一致,这就违背了《行政处罚法》的公平原则。 "代人受过"属妨碍公务。驾照被频繁扣分记录将会纳入驾驶员个人诚信体系,该记录会影响个人信贷等方面的业务申请。" "代扣分"是一种欺骗交警恶劣行为,敢于冒着"妨碍公务"的风险去欺骗交警部门,实际上也就是敢于践踏《行政处罚法》等法律的规定,需要被处罚。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类似交通违章后花钱买"代扣分"的行为,将进入诚信系统而影响到个人声誉,从而影响到贷款、就业等人生大事。
4、情况二:交通肇事逃逸后找人顶包。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不但可能构成肇事逃逸,还有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肇事者是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为逃避法律追究仍积极实施妨害作证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没有驾车离开现场,找人顶替本身就是一种主观逃避事故责任的行为,也是一种逃逸,若构成犯罪,适用肇事后逃逸的情节予以量刑。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替人“顶包”的别以为自己没肇事就能置之事外。根据刑法规定,明知对方犯罪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构成包庇罪。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