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比值的时候不能带单位。
目前,很多人对“比”的认识恙涵程火仍停留在“两个单位相同的量之间的相除关系”,在《辞海》《现代汉语词典》等权威工具书中。
对“比”的释义也均是数学名词,表示两个同类量之间的倍数关系等,传统的数学教材也曾强调表示倍数关系的比值不能带单位。既然“比”表示两个量的比率,学生自然也很容易理解。
然而,自新课改以来,在课程标准精神的指引下,各种版本的小学数学教材都不约而同地把“比”的类型丰富为两种:一种是两个同类量之间的比,另一种是两个不同类量之间的比。
像北师大版、人教版和苏教版等教材在课程内容的编排上,都是先介绍同类量之间的比,再介绍“路程比时间”这种不同类量之间的比。并且三个版本的教师用书中也对两种类型进行了区分和强调。其中,人教版教师用书还详细解释了变化原因。
如此看来,传统教材规定比值不带单位,具有特定的情境,即比值只表示两个同类量之间的倍数关系;而现在,新教材中增加了不同类量的比,比值的意义有了变化,它表示一种具有现实意义的新的量,笔者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带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