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现在没有留级的说法。如果确实不能正常升学,可以申请休学。现在全国各省已经建立了各学段学籍管理系统,其中没有对学生进行留级的功能,要把学籍转到下个年级去,只能通过休学。
申请条件
1、在校学生因病无法继续学习或累计病假4个月以上的。无法到校学习需要休学的,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病情诊断原始资料或病历复印件,提出书面休学申请,由班主任认证,学年主任签署意见,学生处主任审核,校长签字同意后。
2、在校学生中途学生因出国探亲暂时中断学习的,经学校同意可以申请休学。学校应认真审查学生出国签证等材料,及时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休学手续。学生出国前,学校应与家长签订协议,约定学籍管理、相关费用、学生离校期间监护和安全责任等重要事项。
3、患有传染病或患有区(市)级以上医疗单位认为不宜在学校正常学习疾病的学生,应当及时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休学手续。
申请休学流程
1、 由主管学年的学生处副主任审核休学学生病情诊断原始资料(病历复印件)。2、 审核通过后到学生处领取休学申请书并提出书面申请。3、 班主任认证,学年主任签署意见,学生处主任审核,校长签字同意。4、 学校出具休学证明、初中升高中学生学籍档案、学籍簿。5、 由家长带相关材料(休学证明、初中生高中学籍档案、学籍簿)到教育局中教科办理手续。6、 家长送回相关手续,学生处保存。
2、扩展资料休学注意事项休学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周内办理,休学以一年为期。1、学生因病或因事确需休学,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者需出示三级甲等医院(一般县级以上医院都属于三甲医院)诊断证明书,无诊断证明书或无盖章者无效;2、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辅导员,辅导员核实情况,签字表明同意与否;3、如因病休学,学生需将材料交至校卫生科,卫生科对学生病情进行核实;4、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所在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院系主任签字表明同意与否;5、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学生处,学生处处长签字表明同意与否;6、学生将休学材料交至教务处学籍管理科,教务处处务会讨。7、具体因地域校方不同而另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