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毕业后的户籍是可以再次迁回原籍的,具体的方法和流程如下:
工具/原料
户口证明;
户口迁移证;
报到证;
身份证;
毕业回迁户口(从学校迁回) :
1、到学校政工部门办理 “户口迁移证”、“报到证”;
2、持“报到证”回原籍县人事局办理报到;
3、带上述证明,加上身份证,毕业证,老家户口簿,到原籍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当场可以落户.(只能落在原来迁出去的户口上)
4、原身份证如果是在学校办理的,落户后,还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证。
毕业回迁户口(从人才中心迁回) :
1、到人才中心办理“户籍证明”, “解除关系证明”或“失业待业证明”
2、持 “报到证”到原籍县人事局办理报到
3、带上述证明,加上身份证,毕业证,老家户口簿,村(居)委会证明,到原籍派出所填写入户申请表,报县公安局审批.(需要三星期左右) 如果在本省内,审批后可以网上迁移.则省略第4点;
4、审批后,持“户口准迁证明”,到寄档案的人才市场开“户口迁移证”,拿回原籍办理落在原来迁出去的户口上);
5、原身份证如果是在学校办理的,落户后,还要重新办理新的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