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用燃气加气站建设审批程序(审核类) 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总时限不包括上级审批时间)硷增浑叶 一、办理科室:区市政管委公用事业管理科 二、受理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建设项目立项报告、申请建站报告、《市汽车用燃气加气站建设申报表》; 2.工程所需用地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以前曾批准建房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非土地所有方建设燃气项目,需提供建设方与土地所有方签定的有关协议; 3.拟建工程项目的说明和草拟方案; 4.加气站平面布置图; 5.与车用气配送中心签订的供气协议。 三、审核及上报时限:14个工作日 四、告知和备案时限:1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