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为完善工厂安全管理制度,现对员工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重新制定如下:1、全厂员工必须穿固嗟喹账工衣、工裤、拖鞋,方可出入工厂,未穿工衣工裤、拖鞋人员一律不准出入工厂。查身时请不要说话,自觉脱鞋,并把鞋提在手上接受安保人员检查。2、所有员工严禁身上、头上配戴含有金属饰品的物品。3、员工出入厂区身上只能带一个开柜钥匙,其他钥匙一律不允许带入车间。员工出厂时,请自觉将开柜钥匙交于安保人员检查。4、员工一律不允许带手机、早餐、零食(除菜以外)、钥匙进入车间,如有特产要带进厂区,必须经厂办人员同意后,方可带入。5、其他外来人员因事需出入工厂,须经厂办人员同意后并领入工厂。6、员工需带个人物品外出者,必须经过厂办人员同意,并由厂办人员带出,不允许员工自行带出。如外出所带物品属于是公司物品,必须由厂办开据出厂条(出厂条上面注明物品名称、姓名、出厂事由,出厂时间),经厂办人员签字后安保人方可放行。7、员工下班必须出示出厂条,(出厂条上面注明人数并且必须有收发、部门主管、厂长签字),方可出厂。8、员工上班时间需开柜、打电话请开据出厂条(出厂条上面注明姓名、部门、事由,由主管签字、收发签字、厂办人员签字),方可开柜、打电话。安保未见到出厂条或出厂条签名不全者,安保人员有权不允许员工开柜、打电话。以上安保人员提醒不听者强行进入者或违规者,安检人员有权处理并处以重罚。请各位员工自觉遵守本管理规章制度,并配合安保人员安检。本制度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