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是实业类中央企业,主要为106户由国务院国资委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央企业
2、二是金融类中央企业 主要为由财政部(或委托汇金公司)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金融、保险、证券类企业,计27户。其中,前15户企业正职由党中央管理,副职由中组部管理。但中投公司较为例外,其副职领导、监事长均由中央管理。中投公司所属的中央汇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则由国务院任命,对国务院负责。后12户企业正副职由国务院对口的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等事业单位党委管理。
3、三是文化类中央企业,主要为2户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中央文化企业(前1户企业正职由党中央管理;后1户企业正副职由文化部党组管理)
4、四是行政类中央企业,主要为3户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铁总的正副职和烟草、邮政正职由党中央管理,烟草、邮政的副职由中组部代表中央管理。其中,曾任铁道部长的铁总公司董事长盛光祖的级别明确为正部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