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们党对犯错误的同志的一贯方针。《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部分,第四条列出了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的五项原则,其中关于“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的阐述是:“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3、《条麻质跹礼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搏皋咬夼实的,可以从轻处分。而且,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对违纪党员也可以在本条例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处分”。
4、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1942年开始的延安整风运动中为反对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党八股而采取的两条宗旨,也是正确地进行党内玮嚆拚炕斗争所采取的一项重要政策,实行这一方针能够达到弄清思想、团结同志两个目的,是党的建设更加兴旺发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