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2、 2、下列建筑应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在其长边一侧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1)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 2)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占地面积大于 3000㎡的在建工程(单体); 3)栋数超过10栋,且成组布置的宿舍和办公用房。 4)消防救援作业场地的宽度不应小于4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超过5m。
3、 3、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消防车道应满足消防车接近在建工程、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和可燃、易燃物品存放区的要求; 2)消防车道的净宽和净空高度分别不应小于4m; 3)消防车道宜设置成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施工现场设置尺寸不小于15m×15m的回车场;
4、 4、道路做法。
5、 5、排水沟和人行道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