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食品安全法》规定: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是禁止销售的,经营者负有不向消费者出售这种食品的法定义务,并且应该熟知所销售的每种食品的最后期限,在食品过期后仍予销售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行为。经营者没有将临到期食品放置于临到期食品专柜,也没有将过期食品公告于公众,而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按正常方式销售,带有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性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规定:公民有权对市场进行监督,有权用法律武器打击违法行为。所以说作为消费者,一旦遇到这样的问题,就一定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