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要到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注意:这里的派出所是指常住户口所在地(户籍地)的派出所。
2、需要提交本人户口簿、近期一寸免冠照,照片尺寸与居民身份证上的一致,派出所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交纳临时身份证制作工本费用10元。对于未满16周岁的公民,需要其监护人代为申领。
3、随后公安机关会将审核后的居民个人信息报送到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审核确认无误后,开始负责制作临时身份证。
4、临时身份证制作完成后,公安派出所会在收到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临时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5、在拿到自己的居民身份证时,申领人需要将临时身份证交还给公安机关。
6、临时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只有3个月,在有效期内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可用于出行购票或者办理护照等日常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