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举证 提供的证据必须是真实的,提供假证据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提供的证据要与案件的争议焦点有关,不要提供与案件无关的证据;证据的来源应当合法。另外,在举证时还应当说明证据的名称、要证明的问题和证明目的等。
2、质证 质证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发表意见,进行质疑、说明与辩驳。 在质证过程中要尊重对方举证和质证的权利。不要打断对方,不要讥笑对方。
3、辩论 在辩论过程中要注意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进行辩论,已经陈述过的意见不要反复地说,要尊重对方,禁止发表攻击对方人格的言论。
4、调解 在辩论程序终结后,当事人各方可以选择调解程序。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喽柴莶吟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一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就发生法律效力。如果调解不成,仲裁庭还会依法裁决。有的人认为调解不如裁决的法律效力高,其实调解与裁决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两种方式,二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