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督学一般为 聚州萄棂副科 级别。
各级人民政府设立教育督导室,为事业单位。一般相当于同级人民政府教育部门副职或下一级。
以地级市为例,市教育局为正处级,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副处级或正科级。
督学的行政级别可正科,副科,或者不具有行政级别。
假设该市某校副校长为正科,平调入教育督导室,则为正科级督学。
我市为副省级城市,目前市教育督导室主任是市局一位副局长兼任,为副局正处级。照理说市督导室应为正处级。副主任为副处,但若长期主持工作,可高配,我市督学有副局正处、正处、副处、正科、副科。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正科级督学有正科、副科 。
扩展资料:
教育督导室一般同时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牌子,其岗位职责是:
1.对所在区域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进行检查,根据政府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镇政府和其它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2.对区域内教育指导中心、中等和中等以下学校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检查验收和指导。
3.负责评定县一级小学(园)、中等学校。
督学 又称“视学”。视察、监督及指导学校、教育行政机构及其他教育部门工作的教育专业人员。中国清代提督学政的别称。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学部奏定各省提学使司设省视学,各级劝学所各设视学一人。1913年教育部设督学室,视导全国教育。1931 年公布《教育部督学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度废除督学制度,改设视导员。1983 年 7 月,教育部提出《建立普通教育督导制度的意见》,明确了督学的任务、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的职权与条件。
各省(市、自治区)随之也建立了督导组织。其职责:代表同级政府及其教育部门在所辖地区内执行教育督导任务。
[supervisor;educational inspector] 旧时主管教育的部门中负责视察、监督学校工作的人,是提督学政或督学使者的简称。
音乐督学。
1、名词,意指就是负责教育行政机关中视察、监督学校工作的人员。也指由政府按法定程序聘任,依据教育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指导、评价教育工作的人。从行政层面划分,督学包括国家督学和地方督学。从职业属性划分,督学又分为专职督学、兼职督学、特邀督学。
2、动词。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对下级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价。例:督导室既督学,又督政。
参考资料:百科-督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