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子女18周岁为止单位需每月向父母葛激握颟发放不低于10元或一次性支付2000元的奖励费, 退休后有单位的员工有单位每月发放10元或一次性发放2000元的补助费,没有单位的人员由当地财政支付。
2、取得“独生子女证”的农村居民自取得证书之日起至子女满18周岁止每月向父母发放不低于10元或一次性支付2000元的奖励费。
3、奖励费的发放遵循以下规定,双方有单位的由各自单溴腻男替位负担50%,一方有单位的由其单位负担100%,双方无单位及农村居民由财政支付
4、领取“光荣证”的父母其子女如果丧失劳动能力或死亡享有图中的待遇,终生未生育也未领养子女的父母同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