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制执行公证书申请流程① 主合同双方共同向公证处提出申请,担保人接受强制执行的一并提出公证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a、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b、需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债权文书及相关的债券证明;c、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② 公证申请人填写公证申请表、签署公证告知书和询问笔录;③ 公证员帮助双方起草、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文书;④ 公证处出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⑤ 债务人一旦违约,在法定期限内,债权人持合同约定证明和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申请公证机构签发《执行证书》,并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
2、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公证的债权文书有哪些?① 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② 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③ 各种借据、欠单;④ 还款(物)协议;⑤ 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⑥ 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
3、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应当具备的条件① 债权文书具有给付货币、物品、有价证券的内容;② 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债权人和债务人对债权文书有关给付内容无疑义;③ 债权文书中载明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或不完全履行义务时,债务人愿意接受依法强制执行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