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办活动的时候,要在活动举办一周之前向向校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经批准之后,即可开始安排活动。
2、申请时首先要在申情书中标明,邀请活动的地点,时间及主要内容,注释要参加活动的人员和范围。
3、申请书也要写明邀请人员的情况和简介,注意不能邀请宗教活动人士进行活动,涉及人文,社会,政治类的邀请活动由党委宣传部审核后报学校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
4、教学单位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其他学生组织有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学生社团有挂靠单位签署意见。
5、如果有其他特殊要求的活动,要注意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6、经批准的邀请活动需借用教室及其他校园场所,物资这,需持有主管部门批准的申请书到有关单位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