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

 时间:2024-11-01 07:42:59

1、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主要在于:  合同双方当事人关系不同。劳务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没有身份、经济、组织上的从属性;劳动合同主体特定,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劳动者从属于用人单位。  

2、劳动支配权和劳动风险责任承担不同。劳务合同中劳务支配权在提供劳务者,劳动风险责任亦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劳动合同中劳动支配权在用人单位,劳动风险由社会、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承担。

3、报酬性质和支付方式不同。劳务报酬根据劳务市场价格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国家无强制性规定,支付方式一般为一次性或分批支付;劳动报酬根据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须遵守国家最低工资等强制性规定。

4、劳务合同关系可以多重建立,而劳动合同关系具有惟一性,我国劳动法尚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务合同关系由民法调整,劳动合同关系由劳动法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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