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循环信用的利息计算:上期对账单的每笔消费金额为计息本金,自该笔账款记账日起至该笔账款还清日止为计息天数,日息万分之五为计息利率。循环信用的利息将在下期的账单中列示。
2、举例说明:某持卡人的账单日为每咧矸苒禺月10日,4月10日银行为某持卡人打印的本期账单包括了他从3月11日至4月10日之间的所有交易账务;本月账单周期某持卡人仅有一笔消费——3月30日,消费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某持卡人的本期账单列印“本期应还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最低还款额”为100元;不同的还款情况下,某持卡人的循环利息分别为:
3、(1) 若某持卡人于5月5日前,全额还款1000元,则在5月10日的对账单中循环利蝌怦吩曰息等于0元。(2) 若某持卡人于5月5日前,只窟欤瞪钻偿还最低还款额100元,该100元是在5月1日偿还的,则5月10日的对账单的循环利息=20.50元。
4、具体计算如下:1000元 X 0.05% X 32 天 (3月30日--4月30日)+ (1000元-100元) X 0.05% X 10 天 (5月1日--5月10日)= 20.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