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六月三十日国家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的通》(卫医发〔2006〕240号),其中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本设置标准有了明确的规定,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具/原料
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标准
二、床位
1、至少设日间观察床1张。不设病床。
三、科室
1、至少设有以下科室: 全科诊室、治疗室、处置室、预防保健室、健康信息管理室。
四、人员
1、至少配备2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2、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执业医师。
3、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他人员按需配备。
五、房屋
1、建筑面积不少于15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并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
六、设备
1、基本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心电图机、观片灯、体重身高计、血糖仪、出诊箱、治疗推车、急救箱、供氧设备、电冰箱、脉枕、针灸器具、火罐、必要的消毒灭菌设施、药品柜、档案飑笪钲霄柜、电脑及打印设备、电话等通讯设备、健康教育影像设备。
2、有与开展的工作相应的其他设备。
七、规章制度
1、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在职教育培训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各项卫生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