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被吊销是不能恢翱务校肢复的,因为毒驾而吊销驾驶证只要在3年内没有吸食毒品的行为可以重新申请考取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部令对吸毒人员申请驾驶跷高瘴玷证采取“零容忍”措施,严格限制吸毒人员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规定:3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3年的,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驾驶证。
扩展资料: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39号令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的。
2.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3.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4.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5.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6.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7.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8.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七项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