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劳动关系的恢复不需要用人单位的同意。仲裁的裁决书或者法院判决书判决应当恢复劳动关系的,那么员工和企业的劳动庙堠杼寺关系自该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自然恢复,恢复的效力溯及到用人单位一方违法解除之日,那么对于这段时间的工资待遇相关福利都应该足额的补发给员工。
2、如果员工确实是非常希望重新回到公司工作,在得到恢复劳动关系的生效法律文书后,可联系公司直接上班
3、如果用人单位再次明确告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这在法律上属于再次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这种情况在现实情况下经常发生,那么员工可以依据《市条例》和《违反和经济补偿办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4、用人单位既不履行也不明确解除,具体而言可能包括不发放工资、不提供工作岗位和办公室等,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第32条第3款主动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5、如果用人单位重新解雇员工或者员工认为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关系过程中有违反《劳动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的,员工仍然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