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品包装设计创作中很难制定固定的构思方法和构思程序之类的公式。创作多是由不成熟到成熟的,在这一过程中肯定一些或否定一些,修改一些或补充一些,是正常的现象。构思的核心在于考虑表现什么和如何表现两个问题。回答这两个问题即要解决以下四点:突出重点、表现角度、表现手法和表现形式。
1.突出重点
重点的确定要对商品、消费、销售三方面的有关资料进行比较和选择,选择的基本点是有利于提高销售。
2.角度表现
这是确定表现形式后的深化,即找到主攻目标后还要有具体确定的突破口。如以商标、牌号为表现重点,是表现形象,或是表现牌号所具有的某种含义。
3.手法表现
一般手法就2种,一种是直接,一种就是间接了,这还是你要对你要设计产品的了解,认为该产品室适合哪种手法,找到适合的,才会更加突出产品的优点
4.表现形式
表现的形式与手法都是解决如何表现的问题,形式是外在的武器、是设计表达的具体语言、是设计的视觉传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