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听力的新生儿到四个月的婴儿,在吵闹的环境中入睡后,会被较大的声音(90dBSPL)吵醒,比如,大型运货车从孩子周围驶过的声音、电锯的声音等。在安静的环境中,稍大的谈话声(50dB~70dBSPL)可以唤醒婴儿。对于突然出现的强声,如较大的鞭炮声,婴儿会发出惊跳反射的动作,即身体四肢的瞬间抖动。
2、婴儿到3~4个月时,对言语声非常感兴趣。当他听到周围的谈话声(50dB~60dBSPL)即使说话人在他视野以外,已开始把眼球或头转向声源方向,但还不会对声音定位。
3、5~6个月的婴儿由于言语声的刺激,开始进入牙牙学语的初期,可以反复无意识地重复言语声如“ pa.pa.pa。”“ma.ma.ma。”对各种声音都感兴趣,会转头主动寻找声源。
4、7~9个月的婴儿已经可以很好地控制头颈部活动。在安静的环境中,当有人呼唤他时,会把头转向说话的人,也会直接去探寻发出声音的物体。但当声音来自他的上方或下方时,还不能直接把头转向上方或下方。孩子已会跟随声音发出咯咯笑声或咕咕声。
5、9~13个月的婴儿开始对自己的名字和其他感兴趣的声音作出反应,并开始有意识地模仿言语声,学习简单的言语,如“妈妈”。
6、1~2岁的幼儿听觉能力已经基本接近成人水平,言语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也进一步发展,能够完成向他发出的各种简单指令。已经学会十几个词的发音,一两个简单的句子。这都说明幼儿能准确地听到言语声,并听懂语言。
7、3岁:能进行球类等运动—能使用复数名词,能理解简单的问题和答案,能较为流利地背诵儿歌
8、4-5岁:能参加一般的体育活动;会使用定语、形容词、副词等,可给身边的物品下定义,对各类物品(食品、用品等)、动物、植物的名称已具有相当数量的词汇;会唱歌,并能讲简单的童话故事;能说明画中的动作,并可对单词的含义提出疑问。
9、 6岁:能参加各种体育活动—基本能够使用较完整的句子和完成5~7句有完整语法的短文,能流利说话。6岁以后:进入学龄期,孩子基本可以参加较剧烈的各种体育活动,随着年龄和知识的不断增长,言语表达日益丰富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