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在营业执照上登记有登记的业主和字号,而且在登记的时候,要求与业主的身份信息相一致。就是说,营业执照上登记信息与经营者身份证、户口本上是一致的。
2、在民事诉讼中,如果起诉个人工商户,首先以营业执照上登记业主的处所地管辖。这个处所地就是业主身份证上的地址,也就是户籍所在地。
3、另外有一种情况,就是实际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于登记的不是一个人。这种情况下,就要将实际经营者共同起诉。这个时候,实际经营者的户籍所在地,也可以是个体工商户的处所地。
4、还有这种情况,由于户口迁徙等原因,营业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住址,与现实中经营者户籍所在地址不一致,这里应该还是以现在户籍所在地为处所。
5、如果个体工商户已经离开老家多年,在其户籍所在地诉讼多有不便,而在当地已经居住超过一年了,一般就可以在其经常居住地诉讼。
6、也就是鉴于上面的困难,如果个人工商户登记时有字号的,就以个体工商字号登记、注册的地方,也就是经营所在地,作为处所地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