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应说明,严格来说“归因”没有正确与否之分,因为个体的归因倾向性不同,对于同一个事件,不同的人给出不同的原因是很正常的。比如同样面对投资一支股票失败,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人会更倾向归因于个人的选择(内归因),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人会更倾向于归因于市场的不定性(外归因),这两种归因都可以称之为正确归因,但其归因方式是截然不同的。
2、个体的社会角色和处境不同时,对同一件事情的解释也可能不同。当归因的事件是一个自我卷入事件,即归因人直接相关的事件,在当事人归因时会表现出自我价值保护倾向:事件成功时,当事人倾向于进行内归因,即将成功更多地归功于自己的能力或努力;事件失败时,当事人倾向于进行外归因,即将失败更多地归咎于客观条件;在竞争条件下,当事人倾向于把他人的成功或自己的失败归因于外部条件,而把自己的成功或他人的失败归因于主观能力和努力。此外,随着时间的推移,归因会越来越具有情境性,即把过去发生的事情用当时的宏观背景进行解释,而不是事件发生的具体原因。上述归因方式都是正常的归因倾向,但是存在一定的归因偏差。
3、根据社会心理学家的研究,个体归因时往往遵循三个主要原则,也即狭义的“正确归因方法”。一是由F. Heider提出的“不变性原则”,寻找某一特定结果和原因之间的不变性联系,如果某一原因A在多个情景下总是与同一个结果B一同出现,而没有该原因A时结果B不出现,那么该特定的结果B可归结于该特定的原因A。比如无论什么考试前喝一杯牛奶就不会紧张,而只要不喝牛奶就会紧张,则“喝牛奶”即可被归为“考试不紧张”的原因。
4、二是由H. Kelley提出的“折扣原则”,即如果除了影响结果B的某一特定原因A外,还存在对结果B有影响的其他合理原因C,那么特定原因A对结果B的作用会打折扣,所以一种结果(B)看起来是由一种以上的原因(A和C)引起的时候,将B归因其中一个原因时需要谨慎。比如上例中,无论什么考试前喝一杯牛奶就不会紧张,而只要不喝牛奶就会紧张,但是该考生的习惯是上午考试才喝牛奶,下午考试则不和牛奶,所以上午考试不紧张、下午考试会紧张,此时将“喝牛奶”归为“考试不紧张”的原因时应考虑上下午因素的影响。
5、三是H. Kelley提出的“协变原则”,也称为归因的“三维理论”。人们的归因总是涉及三个方面的因素:刺激客体、行为主体和背景。涉及到三种信息:一是特异性信息,即主体的反应是否只针对某一个客体(如考生甲考前喝牛奶不紧张,但喝其他饮料会紧张,即为高特异性);二是共同性信息,即不同的行为主体对同一刺激的反应是否相同(如考生甲考前喝牛奶不紧张,同班的其他考生考前喝牛奶都不紧张,即为高共同性);三是一致性信息,即行为主体在不同背景下做出的反应是否一致(如考生甲在任何时候的考前喝牛奶都不紧张,即为高一致性)。一般情况下,高特异性、高共同性、高一致性时,应进行外归因(上例中即“喝牛奶”这一外部事件是造成不紧张的原因);低特异性、低共同性和高一致性时,应进行内归因(上例中即考生甲自身具有在考前喝东西就不会紧张的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