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无特殊情况不准请事假,如有事需要请假,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须经辅导员核实情况并同意后,向所属系(院)提出申请。
2、学生请病假须持二级甲等医院所开具的病例申请病假。请假时住宿生须说明是否离校。审批通过后携带请假单方可离校。
3、学生在实习、实验、课程设计等期间请假,须经主管敖疼熘涝教师、企业领导分别批准签字后,再跟学校领导报备审批签字确认后方可请假,对于学生请假期间的课程安排有班级辅导员协调。
4、学生请假期满不能按期返校,必须在假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并由学生家长电话沟通证明。
5、学生请假期满返校时,必须到学生处、系(院)办理销假手续。如到期未办理按旷课处分处理。
6、周末回家的学生,必虔銎哂埽须在星期日晚自习前17:30返校上晚课。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加请提前与辅导员联系,由辅导员与值班老师在晚自习之前进行沟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