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快乐:没有哪一个孩子不曾快乐,可是目前孩子的快乐却越来越少。可以通过改变身边的环境,让自己充满力量感和存在感。
2、幸福是客观条件和主观感受的辩证统一。幸福既是一种人生状态,需要客观条件。幸福也是一种主体感受,需要调整心态。忽略任何一个方面,都不是全面的正确的幸福观。
3、幸福是与不幸或痛苦相对应的范畴,它们之间具有对立统一关系。首先,幸福与不幸或痛苦是螽啸镥释相互区别的。面对两种对立的生活状态,一个人把其中一种状态认定为幸饔腥捱狂福,就意味着把另一种状态视为不幸或痛苦。其次,幸福与不幸或痛苦是相互转化的。转化既需要客观条件,更需要主观努力。
4、要在为人民谋幸福的过程中追求个人幸福。一个人如果只追求个人幸福,人生的路就会越走越窄。
5、可以发展一些公益事业,帮助别人的过程中得到的收获就是最大的幸福。
6、幸福是主体需要得到满足、人生价值得以实现的生活状态和心理感受。无论什么人在谈论什么是幸福,都是在强调幸福具有肯定性、正向性;不会把否定的、负向的生活状态和心理感受(即不幸或痛苦)直接说成是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