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力资源管理人员是指从事人力资源规划、员工招聘、业绩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培训与开葛激握颟发、劳动关系协籽疙牢阖调等工作的专业管理人员。要求其从业人员具备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能够协调企业内各种关系,善于解决问题。人力资源管理是实践性很强的职业,书面化考试难以全面反映出从业者的真实水平,因此其职业资格认证需要实行考核和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培训过程中进行鉴定。这就对培训鉴定单位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需要对培训鉴定机构进行严格的审查,只有具有条件的机构才可以获得开展培训鉴定的授权,按照劳动保障部鉴定中心的要求招生并在省级鉴定中心的指导下开展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工作。
2、本职业共设四个等级,统考等级为:人力资源高级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人力资源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