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施工项目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2、密封口处贴纸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于x年x月x日x时x分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投标文件应包括开标一览表。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投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然后再将所有信封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3、内外层信封均应: 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地址。 注明投标资料表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投标邀请的标题、编号和“在(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填入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
4、内层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将迟交的投标文件能原封退回。截止日期和时限(1)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方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内送至开标现场,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招标方不再受理。(2)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为4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