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中遭遇事故死亡的,由私人老板按照下列标准赔偿:1、丧葬费为所在省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
2、死亡赔偿金按所在省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按照所在省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工作中遭遇事故死亡的,雇员本身对意外事故造成有过错的,应按过错在事故中的作用减轻私人老板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