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邮寄活体动物进境2次以上的;
2、违法邮寄濒危野生动植物及产品2次以上的;
3、违法邮寄毒性活体动物进境的;
4、违法邮寄危险化学品进境的;
5、进境邮寄物检出核与辐射有害因子超标,收寄件人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
6、违法邮寄细菌、病毒等动植物病原体,或者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等进境,对公共卫生安全带来较大风险和隐患的;
7、违法邮寄上述物品以外的禁止进境物3次以上,且申报品名与内容物不符的;
8、违法邮寄禁止进境物,被适用一般程序行政处罚的;
9、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管理办法的行为,应当实施失信名单管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