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程万里”服务自乘机人首次订座兑票之日起一个自然年内有效。例如:乘客于2021年6月6日首次使用某个“前程万里”D14产品(产品编号781)订座换票,该产品有效期即为2021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6日。
2、在前序服务有效期内启用第二个服务,连续服务合计有效期两年,三个及以上连续有效期最晚可至2023年12月31日。例如:乘客购买了另一个“前程万里”D30产品(产品编号955),并于2021年8月18日启用产品,则该产品及此前启用的“产品编号781”产品有效期为2021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6日。以此类推,最晚可至2023年12月31日。
3、非在产品有效期内新增启用的服务,不能计算连续有效。例如:乘客购买了另一个“前程万里”D30产品(产品编号955),并于2022年6月7日启用产品,则该产品有效期为2022年6月7日至2023年6月7日,此前启用的“产品编号781”过期。
4、持有人预订机票的航班起飞日期必须在所持产品的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