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观不同错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因为自己认识偏差或者其他原因导致检举失实,而诬告是出于故意,捏造事实或伪造材料,从而陷害他人。
2、举报内容的事实依据不同诬告陷害是有意捏造事实,行为人往往颠倒是非、恶意编排、捕风捉影,有的举报看似内容清晰、有理有据,但要么张冠李戴,要么无中生有;有的标题和表述“上纲上线”,但反映问题不实际不具体,可查性不强;有的虽然直接点明问题,但没有提供任何材料或说明,甚至主要是侮辱性表述,总而言之,就是举报内容缺乏事实基础。而错告举报内容一般都基于特定事实或经历,举报人能够大致说清问题来源,并非刻意捏造或伪造。
3、处理方式不同。《规则》第四十五条规定:“属于错告的,可以对检举控告人进行教育。”因此,对于确属错告的,不追究检举控告人的责任,可在一定范围内澄清是非,消除对被错告者的影响,并对错告者进行教育。错告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仍然继续实施错告行为并对他人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可以由组织人事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或由被错告人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