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采购中,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应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
维护的方式
1、《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2、相较质疑,我们可以优先选择一种心平气和的方式——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接到询问后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需要注意的是,询问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3、如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质疑需要遵循的要求
1、 时限。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醑穿哩侬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谈判文件、磋商文件和询价通知书)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東之日;(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形式。供应商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 诉求及证明材料。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 质疑的内容。供应商可以进行质疑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
5、 质疑的答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提出的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质疑。需要注意的是,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当暂停签订合同,已经签订合同的,应当中止履行合同。
6、 不服质疑答复的处理。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如对质疑答复没有不同意见,则本次争议处理完毕。质疑供应商如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