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双务合同。
货运合同的法律特征:
(1)货运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2)货运合同的标的是运输行为。
(3)货运合同是诺成合同。
(4)货运合同当事人的特殊性。
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承运人:
主要权利,求偿权、特殊情况下的拒运权和留置权。
主要义务,运送货物、及时通知提领货物、按指示运输、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和因不可抗力灭失货物不得要求支付运费。
托运人:
主要权利,有条件的拒绝支付运费权和任意变更解除权。
主要义务,支付运费、妥善包装和告知。
收货人:
主要权利,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运输费用的,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运输费用。
主要义务,提货验收、支付托运人未付或者少付运费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