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要约人要对正在生效的邀约进行承诺合同成立的前提是,必须由受要约人对正在生效的要约做出承诺,而且要保证承诺的内容与邀约的内容一致,如果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了实质性变趑虎钾缫更,将导致合同无法成立,而是视为受要约人做出新的要约。
2、对话方式的承诺如果受要约人以当面协商、打电话等可以使对方直接了解的方式作出承诺的,那么当发出要约的当事人了解承诺的内容时,承诺即生效,合同成立。
3、非对话通知方式的承诺通过传真、邮寄、函件通知等方式作出承诺的,当通知到达对方可能知悉的领域时,比如对方或其代理人签收邮件后,承诺生效,合同成立。
4、数据电文方式的承诺通过电子邮件、网上聊天等方式作出承诺的,当可以确定相关信息到达对方时,承诺即生效。比如电子邮件页面显示对方已查阅等。
5、通过具体的行为作出承诺比如向自动售货机投币购物、坐公交车时投币买票等,根据日常的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不需要通知的,当受要约人作出具体行为时,即可视为承诺生效,合同成立。
6、以沉默形式作出承诺如果双方已经事前约定可以用沉默的方式进行承诺,那么当期限届满时受要约人没有作出任何表示的,即可视为承诺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