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将民办高等教育纳入高等教育的整体规划中统筹考虑,在高等教育领域根据其教育需求和资源配置统筹规划民办孕驷巴墟高等教育的发展;
2、引导民办高校进行布局结构调整。积极引导基础差、规模小,缺乏市场竞争能力的民办高校通过多种形式联合办学。
3、结合各地经济发展要求重点发展以培养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的专科层次职业学院,并向本科延伸。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民办高校自主设置专业和自定招生计划。
4、建立民办高等教育管理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公安、工商、物价、民政等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大民办高校和教育机构在治安、广告、收费和办学秩序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
5、对民办高校的申办资质和办学水平进行评估,并定期对社会公布评估结果。推动成立民办高等教育评估中心,政府委托其专门开展民办高等教育评估活动。推动建立民办高等教育协会,建立具有自我约束、互相监督功能的行业规则,推行行业管理。
政府根据有关的评估结果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通过资助与学校的办学质量挂钩,进而引导和规范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