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认证机构的设立,参考《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认证机构设立的条件:1、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从事电子认证服棣蚺幌盗务的专业技术人员,运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客户服务人员不少于30人。3、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人民币4、固定的经营场所5、满足电子认证服务的要求的物理环境6、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技术和设备7、国家密码管理机构同意使用密码的证明文件8、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的条件
2、电子认证机构的设立,参考《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认证机构设立的许可:1、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依刮茕栓双法审查2、征求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技术部门意见3、自接到申请之日,45日内作出决定4、同意:颁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5、不同意:给出书面通知并告知理由6、许可证有效期5年7、申请人持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企业登记手续8、取得认证资格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按照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在网上公布名称、许可证号等必要信息。
3、对认证机构的管理:对电子认证机构的管理模式1、行业自律型2、政府监管和市场培养相结合3、政府集中型管理
4、对认证机构的管理:电子认证机构的权利和义务1、权利:要求证书用户提供正式的信息的权利;撤销其签发的认证证书的权利;求偿权。2、义务:证书管理的义务;保密义务;告知义务。
5、认证机构的职责1、签发证书2、验证并标识证书申请者的身份3、设立并管理证书库4、证书的更新5、证书的查询6、密钥备份及恢复系统7、证书的归档8、作废处理系统
6、认证机构的法律责任如果是因为认证机构的原因,认证机构赔偿,但责任有限,不承担50万以上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