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保留旅游票据,依法诉求
一般来说景区对于滞留情况都有相应的应急措施,可以阅读景区的相关管理规定,与景区管理协商处理,应当保存好一切可能用得着的证明材料,如门票收据等材料。
另外国家旅游局制定的全国首个《旅游投诉处理办法》2010年7月1日起施行。明确规定旅游投诉的有效期将由现在的60天延长至90天,一旦接到投诉,质监部门需在5日内行动。《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还对游客滞留可动用旅行社质保金做了明确规定。如果因为旅行社的原因造成旅游者预交旅游费用损失的,甚或造成旅游者滞留,旅行社需要及时支付实际发生的交通、食宿或返程费用。如果游客与旅行社不能达成调解协议,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可以做出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决定,或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划拨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建议。
三、合理规划旅游
吸取教训,以后旅游应当“运筹于帷幄”,了解旅游地所在政府和相关部门有关景区、道路、交通、天气、客流等方面的有效信息,以便使自己错开高峰和有可能滞留的目的地,对游览景区点有所选择,最后使自己的出行和游玩能“决胜于千里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