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施工现场专用低压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即三相五线制)。
2、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或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3、保护零线应与工作零线分开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保护零线PF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
4、保护零线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配电线路中间和末端至少三处作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5、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的要求,其中:架空敷设间距大于12m时,采用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 mm2,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
6、电气设备的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轨道、金属操作台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金属门等均应作保护接零。
7、施工现场的配电箱(配电室)和开关箱至少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选用电流动作型,一般场合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其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不大于0.1S;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乘积的极限值为(不大于)30mA.S。
8、开关箱内漏电保护器的选用应与动力设备的容量大小、相数等实际情况相适应、相配合,如三相电动机则应选用参数匹配的三相三线的漏电保护器;照明用电必须与动力用电分开,照明应选用单相二线的漏电保护器。